关联企业进行软件等合作研发,要提前了解税法规定,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避免涉税风险。
当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产业升级及政策支持下呈现加速
“伪高新”“假研发”企业通常具有研发项目数量过多、一直处于研究阶段、研发费用构成比例异常等反映虚构研发活动、虚列多列研发费用的特征。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作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取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5780884D)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3 份,发票代码:1100211130,发票号码:16654864;发票代码: 1100203130,发票号码: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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