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发展所向;节能减排,税收助力。4月28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发公告,进一步明确了计算环保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增强排污单位计算缴纳环保税的确定性。4月29日,为鼓励污染防
如何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此前,在没有监测数据、无法按照实测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时,很多企业财税人员都会对这一问题感到棘手。
5月1日起,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发的《关于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发了《关于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了落实从事污染
排污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用对应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排(产)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或者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排(产)污系数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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