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以下简称《公告》)。
2023年元旦过后,有关跨年涉税事项的处理,成为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预提奖金跨年度发放、跨年度取得发票和内部凭证等常见情形下的税务处理,纳税人尤其关注。在这方面,现行税收法规有着清晰的规定,建议纳税人结合各自的业务实际,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依照不同出口主体情况,出口电子烟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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