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均明确,经听证程序的案件,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决定。该规定体现案卷排他原则,呈现准司法性,目的是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申辩权。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要准确把握听证程序实施
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建议基层税务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先重新审核,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Copyright ©2010-2023 www.ctaxnews.net.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税务报社 版权所有.版权声明 | |
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许可批复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京ICP备10215854号-1 | |
客服电话:010-61930143 | |
遗失声明广告电话:010-61930174 010-61930175 010-61930176 遗失声明广告传真:010-61930174 | |
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110102001971
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