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案件久拖不结,不仅降低违法打击效能、影响执法效果,也不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如何在实现案件“快查、不拖”的同时,实现质量和速度双提升?海南税务稽查部门用自己的探索给出了可行性方案。本期法治专刊B1版对此进行专题报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的办案时限要求,在提速案件查办的同时,提高查处质效,该局自2021年底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税务稽查案件全程跟踪管理制度。该项制
税务机关限定税务稽查案件的办理时间,明确案件一般应在90日内作出结论,其目的是在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办案速度的同时,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案件久拖不结,对行政相对人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等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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