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明确,对7月预缴申报第二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实施一周年。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数据显示,2022年7月1日以来,印花税咨询总量超过1万通,计税依据问题最受关注。
■ 与原规定比管理要求无变化
问:与原来的规定相比,企业预缴申报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管理要求有什么变化?
答:《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
6月30日,迎着38度高温,记者来到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凉爽的办税服务厅内,北京飞天云动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左艳红,正在向税务干部咨询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日前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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