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
您好,我公司前期深耕于国内市场,计划今年下半年有序地开展进出口贸易。最近我在集中学习企业的关务管理知识,前几天在一篇新闻报道里看到,江苏省有关部门签发了首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背对背原产地证书。我很想了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财税12号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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