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预缴环节享受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政策(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抵免政策)口径及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明确,从199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将汇缴环节总分机构分摊税款计算方法推广至预缴环节,即企业先对截止到本月(季)度应纳所得税额进行分摊,再由总、分机构分别抵减其
(单位:万元)
税款计算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40070013001200应纳所得税额100175325300本年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100175325本期应补(退)所得税额10
(单位:万元)
原方法新方法分配比例金额分配比例实际应分摊所得税额累计已分摊所得税额实际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Q分支机构10%5(100×50%×10%)10%5(50×10%)05R分支机构40%20
(单位:万元)
原方法新方法分配比例金额分配比例实际应分摊所得税额累计已分摊所得税额实际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Q分支机构10%3.75(75×50%×10%)10%8.75(87.5×10%)53.75
(单位:万元)
原方法新方法分配比例金额分配比例实际应分摊所得税额累计已分摊所得税额实际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Q分支机构20%15(150×50%×20%)20% 22[(162.5-52.5)×
(单位:万元)
原方法新方法分配比例金额分配比例实际应分摊所得税额累计已分摊所得税额实际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Q分支机构20%0(-25×50%×20%)20% 19.5[(150-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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