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人员结束税收核查时,不仅要向涉税违法企业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还须同步送达《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这项名为“三书同达”的执法制度缘何而生?实施后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行政相对人和检查人员对此有何反映
■专家视点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税务机关要“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稽查局了解到,该局自去年11月起在税务稽查执法工作中推出行政处罚“三书同达”工作制度,即检查人员结束税收核查向涉税违法企业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并送达《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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