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既查处纳税人违法行为,又查处税务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是推动监督融入税收治理体系的有效方式。近年来,各地税务机关聚焦深挖问题、加强线索移交、增强案件查办震慑效果等方面,积极开展“一案双查”。本期报道江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精准有效’,更加注重‘一案双查’的工作实效。2022年,在全省‘一案双查’总数下降近四成的情况下,转立案数量却增长1倍,‘一案双查’的整体效能显著提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岳涛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关于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制度执行,深挖问题线索,重点瞄准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案件。去年8月以来,在“蓝盾”系列3个特大虚开骗税、骗取留抵退税案件中发
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办法》以来,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数据资源集成优势,将“一案双查”作为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有力举措,在推动内外部风险一体防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开展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是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要论述的有效举措,是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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